《南通市创建无重大事故隐患化工园区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22 16: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我市化工行业整治,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努力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可防可控,根据《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安委办制定了《南通市创建无重大事故隐患化工园区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切实消除化工园区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夯实化工安全发展基础,始终把安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奋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

二、适用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及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主要内容

1.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主要包含治理范围、治理内容、治理任务、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内容。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主要包含企业负责人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职工培训等三个方面内容。

3.开展化工企业问题排查。主要包含排查范围、排查时间、排查内容、排查方式、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四、工作要求

1.细化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排查园区内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化细化工作措施,逐园(逐企业)逐项列出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治期限。

2.落实专项行动责任。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以硬责任硬作风硬举措硬成效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3.强化问责追责处理。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创建无重大事故隐患化工园区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市安委办加强督导调研、工作指导,适时通报各地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重要情况书面反馈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相关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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