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785/2019-0043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安委办 文号: 通安委办〔2019〕94号
成文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06-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深入持续推进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785/2019-0043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安委办
文号: 通安委办〔2019〕94号
成文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06-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深入持续推进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入持续推进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安委办 发布时间:2019-06-24 17: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深入持续推进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陶新华;联系电话:59000572。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深入持续推进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286号)和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8〕27号)要求,深入持续推进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力建成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全力提升整个地区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制定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标准化质量为着力点,紧紧抓住高质量创建和高质量运行核心环节,建立健全“规范一批、约束一批、提档一批、淘汰一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我市企业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2019年底前,全市一级标准化达标工贸企业力争突破28家,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力争达到300家;规模以下工贸企业总体达标率不低于95%;在全市工业园区(国家级、省级)、乡镇(街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育标准化示范园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企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明显提升,作业现场明显改善,促使企业真正达到标准化要求运行。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提档提质,全力实现样板区建设目标

1、安全标准化实现全面提档。各地要继续加大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的推进力度,严格对照样板区建设目标,找出差距,围绕当地的龙头企业、运行质量审计优秀的企业等作为重点,排出今年创建一、二级标准化企业计划名单,强化企业创建任务落实。各地要及早排摸,及时部署,特别是仍未达到样板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地区,要有紧迫感,落实专人负责;已达到样板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地区,要自加压力,继续实施推进。对于今年到期复审的二级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早提交复审申请,避免脱节。今年,创建一、二级标准化企业纸质申请材料上报工作要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地区创建任务见附表。

2、安全标准化实现全面提质。各地可以采取运行质量审计、复审复评、“回头看”检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规模以上三级标准化达标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运行质量审计和“回头看”检查,通过规范、约束、提档、淘汰等措施,实现三级标准化达标工贸企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明显提升,作业现场明显改善,促使企业真正达到标准化要求运行。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标准化体系未有效运行的取消标准化企业称号。对于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企业管理混乱、各类工伤事故多发等不再符合标准化基本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摘牌处理,撤销企业标准化证书。开展质量审计企业比例不应少于15%,摘牌比例不少于复查企业数的5%。

3、安全标准化实现全面覆盖。各地要落实市政府《南通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持续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对剩余未达标企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过期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和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开展自评工作,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巩固金属冶炼(含铸造)、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建设成效,把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放在首位,推动企业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理水平。

4、培育完成样板区示范企业。各地要对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依托当地咨询机构或企业标准化专家,继续加强对标准化示范企业的指导工作。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要定期跟踪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模块建设情况,督促示范企业按照《样板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验收标准》,对标找差,分析存在的不足,确认改进的方向,9月底前完成样板区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迎接国家应急管理部对南通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的最终验收。

(二)强化持续运行,全力提升企业持续运行质量

1、突出企业隐患整改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机制,以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和可视化管理。要严格执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对标整改为重点,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重点排查整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以执法推动企业自主建设,促使企业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

2、突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以“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为主线,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深入、持续、全面地推进全市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开展逐个岗位、逐项工艺、逐个环节危险因素的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危险因素管控工作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并贯穿标准化建设各个环节,强化涉及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有效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3、突出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三级标准化、小微达标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和“回头看”检查,督促引导企业自主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要强化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结果好的企业,可免于复审直接换发标准化达标证书或推荐升级;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标准化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坚决撤销其标准化等级证书。实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

(三)强化行政推动,全力完善创建组织保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发动,逐级部署。要把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抓紧落实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本地区工贸企业标准化样板区建设和标准化推进工作。各地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责任,强化考核,加大考核权重,督促完成今年企业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市安委会将安全标准创建工作列入2019年度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地区,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报送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

2、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命名表彰、会议推动、媒体宣传、典型引路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发挥“安全生产月”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等新媒体,对一、二级标准化创建企业、标准化样板区亮点和示范企业特色等进行宣传,扩大企业标准化的社会影响,增强企业创建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推动标准化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安全生产协作组、行业商会(协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企业间“互帮、互助、互学”,实现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共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3、强化政策激励。各地要根据市政府《南通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刚性约束和奖励机制,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将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和达标结果向银行、保险、海关、人社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工伤保险费率、信用评级、融资贷款、产品出口等重要参考依据。各地要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通过奖励扶持,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进而形成良性的发展。

附件:1.南通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2.各地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统计月报表( 月)

          附件.doc


政策解读:http://yjgl.nantong.gov.cn/ntaj/zcjd/content/bfc619dd-0900-44e4-ae45-e77633bc00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