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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出台“厂中厂”分级分类监管新举措

来源: 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字体:[ ]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厂中厂”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精准监管,实行“厂中厂”分类监管、隐患分级处置,形成科学规范、重点突出、监管高效、分级分类管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近日,区应急管理局印发《通州区“厂中厂”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同步印发了《通州区“厂中厂”不予准入(清退)清单(试行)》,通过精细化、差别化的监管手段,构建层次分明、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

《管理办法》精准聚焦“厂中厂”企业多元化的规模特征与行业特性,量身定制差异化的监管方案,实现对各类风险的精准识别与有效应对。安全生产分级标准按风险等级、监管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实行一年为周期的动态调整,突出重点区域、高风险场所,在监管层级、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

同时发布的“不予准入(清退)清单”,清晰列明了不得出租及清退的具体事项,对既有“厂中厂”存在不予准入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消除,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予以清退,加大对出租企业及承租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严控安全生产的入门标准。

为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区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出租方和承租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引导企业主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表示,通过实施“厂中厂”分级分类监管和建立不予准入及清退机制,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探索和完善监管模式与方法,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