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市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
经研究决定:
王 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 阳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俊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危化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洪泽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危化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晓蓉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仲海燕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梅广波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郭攀登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沈 俊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徐泽涵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徐 锋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刘 滢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张 静同志晋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起算。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