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10: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处室,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市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

经研究决定:

平 洋同志任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圣华同志任火灾防治管理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一昕同志任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于亦男同志晋升为救灾和物资保障处三级主任科员;

朱永忠同志晋升为应急协调处(应急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张佩佩同志晋升为机关纪委三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2月3日起算。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