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28 16: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市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

经研究决定:

胡 飞同志任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应急指挥专员、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应急指挥专员、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平 洋同志任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副处长,主持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工作,免去其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副处长职务;

徐圣华同志任火灾防治管理处副处长,主持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工作;

免去顾朝金同志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伟华同志防汛防旱处处长职务。

任免时间从2022年2月9日起算。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