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市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
经研究决定:
胡 飞同志任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应急指挥专员、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应急指挥专员、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平 洋同志任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副处长,主持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工作,免去其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副处长职务;
徐圣华同志任火灾防治管理处副处长,主持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工作;
免去顾朝金同志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伟华同志防汛防旱处处长职务。
任免时间从2022年2月9日起算。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