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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 2023年08月05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征求《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意见的公告

为严格管控风险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南通实际,牵头组织起草了《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ntwhc@sina.com。

2.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南通市应急管理局1617室。

附件: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征求稿说明

一、修订背景

2017年市安委办印发了《南通市化学品安全生产负面控制与对策目录(第一批,试行)》,对我市化学品相关产业源头管控、安全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该文件印发时间较长、情况有所变化,已不再适应当前我市安全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的“禁限控”目录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我局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方面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结合我市长期以来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工作实际,充分征求和吸收省应急厅相关职能处室、重点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化工园区安全监管部门、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是《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0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苏政办发〔2020〕32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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