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8 17:57 累计次数: 字体:[ ]

陈明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防控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建议内容,狠抓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狠抓责任落实落地,狠抓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今年1-5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4.3%、60.6%。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

一、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我们始终把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作风实的安全监管队伍。一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若干意见》,各乡镇(街道、园区)单独设置安监机构,其中一般乡镇(街道、园区)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不得少于6人,重点乡镇(街道、园区)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不得少于10人。在机构改革中,为确保基层安全机构人员专职专用,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基层安监机构体制机制不变、工作职责不变、运转体系不变。二是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行政编制总数由134名增至196名,增加46%;内设机构总数由46个增至65个,增加41%,其中市应急管理局有原来28个行政编制增加到54个,领导职数由原来的1正3副增加到1正4副1总工,内设机构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4个;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由原来的16个参公编制增加到30个参公编制,领导职数由1正2副增加到1正3副。三是加强部门监管力量配备。以国务院督导组在通督导为契机,主动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在市住建、交通、教育等部门设有安全生产监管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配备,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通知》(通编办发〔2020〕66号),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12个重点部门中单独设置安全监管处,均核增1名处长职数;在市科技局、人社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实行挂牌设置。四是加强安监队伍能力提升。一方面,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典型执法案例分析,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安全生产现场模拟执法检查,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判断隐患、处理事故能力;通过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司法考试等,全面促使基层安监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另一当面,加强职业素养培训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培训,重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内容,深刻理解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大意义,增强基层安监人员的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增强履职尽责、甘当党和人民“守夜人”的内生动力;同时通过专门设置心理减压专题讲座,着力解决基层安全人员的心理困惑、负担和压力,及时调整工作状态,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激情。

二、强化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责任传导工作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责任落实。我们始终立足本职职能,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增强综合监管能力。扎实推进市县两级安委办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综合监管作用,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地。市级安委办增设了综合协调处和巡查督查处两个处室,在综合协调处增挂综合监管处牌子,设专职副主任1名、核增6个行政编制;县级安委办设专职副主任1名,均核增3个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目前市县两级专职副主任均配备到位,其他人员也基本配备到位。二是拧紧责任链条。我们始终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核心,聚焦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问题市领导领办督办机制,实行市委常委分板块、市政府领导包条线的安全生产分块包干制度,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聚焦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修订完善了《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固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驻通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出台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尽责;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行动为载体,开展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春风行动”,巩固提升了“告知承诺、清单管理、分级复核、典型示范、考核问责”五项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0项责任清单自查自评并进行公示,持续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六到位”。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制定出台《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以及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督办、述职等5项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通过季度考评、常态督导、定向巡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3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市领导负总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统领、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三、落实分类监管,不断推动安全监管有的放矢。一是以风险辨识评估等级进行分类管控。通过全面引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开展“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从人、物、管理、环境四个方面,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等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根据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情况,确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并纳入南通市分级分色监管系统,落实“互联网+监管”措施。目前,全市14897家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工作,11052家企业完成了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确认。二是以标准化达标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全面推进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建立“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推动企业达标贯标。针对企业标准化达标等级和质量审计结果,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目前,全市工贸企业达标数18886家,对296家三级标准化企业开展了运行质量审计。三是组织开展精准执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短板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精准执法、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威慑力。坚持做好执法处罚“后半篇文章”,对一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步落实“清单提醒、典型案件警示、被处罚企业承诺、定期回访、重点监管”等五项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4444家,实施行政处罚883件,其中事前执法802件。当前针对违法违规“小化工”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清“五个有没有”,做到全面起底、彻底整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感谢您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积极采纳和运用您的建议,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新思路、新实践,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还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