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10:5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积极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按期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我市成绩及参与人次均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名,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总决赛,总分排名全国第五,荣获全国三等奖。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对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总结,其他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报告中也对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相应述职;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组织全员深入学习

我局将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理解,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标对表,同党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全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城市运行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

此外,我局举办的有关培训班都将法治课程作为重要内容,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新《安全生产法》等新修改的重要法律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授,组织全员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互联网+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等各种学习平台,抓好领导干部日常法治学习。举办全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市县乡三级15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特邀国家层面长期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理论研究的专家现场授课,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舆情引导与管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等,提升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科学民主立法,依法治保障完善城市治理

1.积极推动《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在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地方政府规章《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被列入我市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并有序推进。成立专班。我局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执行专班开展攻关,通过调研、座谈、读稿等形式定期讨论、汇报立法进展情况。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会或书面等形式,全面征求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企业意见。实地调研学习。司法局赴浙江宁波调研学习储罐立法经验;赴如皋市、开发区等实地调研常压储罐监管情况,听取立法建议。全面梳理。及时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进展,邀请市司法局有关人员共同读稿,对《办法》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反复梳理、完善。目前,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办法(草案)》。

2.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社会应急力量使用规范

3月1日,我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通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和《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正式实施。《南通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将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划分为四种类别,对各类队伍应履行的救援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和阐述,为今后高效、快速救援提供了遵循。《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分别就社会应急力量的界定、社会应急力量的使用条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程序、相关政府部门的保障措施、使用后补偿的范围、方式、条件及具体负责的部门进行了规定。两个办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支撑。

(二)全面依法履职,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文件、决策的法制审审查制度

修订完善《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项、禁止事项、制定程序、备案、评估、清理等。日常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坚持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备案审查制度,作为后评估责任单位,今年,我局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了后评估。我局制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审事项进一步明确。

2.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统筹编制《2021年度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计划执法,报省应急厅备案。组织全局及下属单位95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全部通过,实现全员持证全员执法。在“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填报、全国统一执法证证件申领及原证件注销等操作,实现应换尽换。着力增强执法监督、法治培训的整体性、协同性。深入开展包括优秀案卷评选、案卷合法性评查在内的案卷评议,组织法律顾问、外单位执法监督机构领导等各方面专家对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的33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查找问题、督促改进,发掘优点、示范引领。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贯彻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要求,及时启用新版执法文书,并运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21年版)进行裁量。强化法治培训,着眼于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对市、县两级从事法治、执法等工作的8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聚焦执法规范性问题,结合学习贯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等,安排以法治思维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解读、执法规范解析等课程,邀请各方面专家,针对不同主题、从不同维度授课。

3.强化精准化监管执法力度

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利用执法系统共执法检查企业8573家,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3781件,处罚金额8666.39万元。今年收获了一批具有新时代南通应急管理部门特色的执法成果。为省《自由裁量》提供“南通标准”,新修订、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对32种执法文书进行提前调整,向省应急厅建议增加并制作《举证通知书》《案件协查函》等执法文书,提炼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企业发生人员受伤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人数2人及以下)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工作”等地方性削减要素,成为省2021版《自由裁量》的实施标准。

今年,我局认真研究把握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吃透弄懂新《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6号令)等新修法律法规,巩固完善我市近年实践探索的“一案五制” “一案双查”“三位一体”等一系列好的工作方法,继续开展市局对县局、县局对乡镇的“帮扶式” “指导式” “带教式”执法活动,不断促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执法成为实现安全发展最有力度的守护。通过做到行业领域更加精准、数据运用更加精准、时序节点更加精准,确保重要节点时段城市的安全有序,提升执法的靶向性和高效性。尽最大可能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具体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强化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践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将本市应急管理系统的执法主体、权限(包括种类、依据)、程序(流程)、裁量基准、救济渠道等,按照市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格式、标准在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公示平台公示。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把文字记录作为基本方式,探索推进音像记录,推动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法制审核,明确审核内容和程序,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有力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此外,督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部建立本单位执法“三项制度”。

5.加大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力度

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省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配合的意见》在南通落地落细。组织召开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和部分律师代表参加的南通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就安全生产新罪名的案件定性、证据固定和保存以及行刑衔接相关工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会商,为应急管理部门今后办理涉嫌危险作业等犯罪案件的查办及移送提供了可行性参考意见。指导监察支队、启东、开发区、通州湾等地危险作业行刑衔接移送工作。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3件5人。我局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的潘某非法流动加油引发火灾案,潘某获刑六个月,系江苏省首例危险作业案件的宣判。

6.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

深化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大力推进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重点打造“线上巡查预警+线下精准执法”的监管模式,实现“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测、工单推送、助推线下监管”精准化监管目标。

7.强化日常事务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

我局积极引入外部法律资源,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将修改、完善相关规定,通过安排法律顾问深入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顾问作用,有力推动、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在积极引入外部资源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法律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已有6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21年,完成各类合同的法制审核40余件,完成《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69件,有效避免法律争议。全年无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或纠正违法通知书。

8.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完成南通市“互联+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持续维护、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指标,定期维护“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做好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报市监局,完成全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

9.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印发《南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日常监督计划》,全年共开展2次集中案卷评查;印发《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网络巡查情况的通报》;对海安市曲塘镇、如皋市长江镇、如东县洋口镇、启东市吕四港镇、通州区川姜镇等5个经济发达赋权乡镇在安全生产中的执法概况和现状进行了调研;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系统内予以通报。

10.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应急管理方面的关注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行政执法、事故查处、政策解读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在局网站“南通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栏目曝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力求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局主要领导先后出席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深入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2021年,在官方网站“南通应急管理局”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0余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南通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动态和安全公益知识,拓宽社会监督,提高应急能力,全年共推送1100余篇。

11. 完善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

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发布《南通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奖励额度(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在安全生产中的激励作用,通过官微推送,向广大市民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并公开举报奖励途径,对举报查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7人进行了奖励,奖金总额约8.34万元,形成人人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格局。

12.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2021年,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8件(主办6件,会办2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5件、会办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办1件、会办1件)。我局按期完成了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均已按规定时间和办理要求全面完成,所有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13.拓展途径方法推动法宣普法

(1)积极开展新法普及工作

制作“谁执法 谁普法”宣传展板,做好市人大庄中秋书记视察市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工作,普法工作获得市人大的充分肯定。制定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贯通知,编印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1万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500本发放各县市区。对民政、文广旅局等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联合司法局等举办第二届南通市应急管理普法技能竞赛,相关做法被《江苏安全生产》杂志报道。制作发放《刑法修正案(十一)》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课件培训视频教材,并编印发放了《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系列小册子2万册对危险作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内容涉及近期公布的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例,由各县(市)、区应急局分发给管辖区内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应急普法作品28件报送省应急厅参与展播活动。协助开展《中国应急管理报》“送法下基层”普法活动采访工作。组织参加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我局100余名党员参加江苏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活动;组织参加2021年“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及全国科普宣传周等活动。通过鸣放“防灾警报”,组织网络直播公益宣传,开辟“应急时刻”专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形式,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民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6月,负责印发了一期《南通崇法报》3万份并发放给全市干部群众,内容涉及新《安全生产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应急科普等。

(2)代表江苏参加全国应急普法总决赛荣获三等奖

12月10日,以“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举行,由南通市和南京市组成的“南南组合”代表江苏参加全国总决赛,6名参赛选手成绩总分排名全国第五,荣获全国三等奖。决赛前,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经过5轮测试选拔,好中选优组成参赛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为期近2周的集中封闭培训,有力提升了选手的参赛水平,代表江苏参加总决赛的6名选手中,最高得分为我市选派的选手。自10月25日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火热开启以来,截至11月25日24时,南通赛区10个板块、600多家部门企业参赛,参与人次突破650万,总成绩3326万,均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名。并且多人正式赛成绩全省排名位列前茅。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南通市第34个“安全生产月”。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以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为主线,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万里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五个一”安全文化作品征集评选、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和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厘清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职责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的出台,在基本解决执法队伍身份的同时,也对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职责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关于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的法律规范目前尚不够清晰。将进一步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素质

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执法人员进口关,保障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的新要求,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大力开展宣传普法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确保制定工作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加强与法律法规修订调整的衔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完善并全面执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健全政务公开、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执法责任追究等规范。

(四)加强依法行政保障能力建设

在发挥既有信息系统功能的基础上,持续加大信息化开发和建设力度,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提供大数据支撑和辅助决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和运用,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联合惩戒约束。推动社会共治,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社会团体对重大风险源实施监督举报。健全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