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被应急管理部确认为非现场执法试点地区,事故统计相关工作受到应急管理部充分肯定,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全国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均位列全省第一,获评2023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罐区内在役危险化学品(常低压)储罐管理规范》《粉尘涉爆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南通市锂电池生产企业全流程安全技术规范》上升为地方标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安全生产协作组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被全省推广。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应急法治建设。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全局干部学法内容,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年共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应急管理“八五”普法规划、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学法计划内容,利用法治宣传阵地和“南通应急管理”公众号等进行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走深走实。三是加强政策制度研究,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年”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年本)》和《关于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职责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二)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学习,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抓好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等学习宣贯,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内容,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学习宣贯落实,制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方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和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要求落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年”“八个一”活动,指导企业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质态。

(三)推进应急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一是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委市政府印发《南通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如皋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为全省首批26个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之一,2023年上半年,海安、如东、启东、海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通过省应急管理厅验收。市县两级均已出台“三定”方案,并按照“局队合一”体制要求,设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制实现升半格提档升级,核定编制共197人。严格实行专人专岗,迅速落实人员回归和空编人员招录工作,全市回归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人员80人。市局和海安等4个地区作为全省工贸(危化品)重点县(市、区),已按要求成立专业危化执法队伍6个、专业工贸执法队伍5个;派驻执法以区域派驻及单独派驻的方式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力量。各地对标《江苏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评分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加大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各类标志标识清晰明了,制式服装已基本配发到位,可视化执法装备有序落实,县级层面配备执法车辆36辆,乡镇层面目前自有执法车辆27辆。二是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监督检查重点。2023年,共检查企业221家,发现问题隐患225条,罚款金额490.5万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开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生命通道”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外包外租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03家,发现问题隐患82个,处罚金额81.44万元。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召开以案释法视频会,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汇总,定期筛选出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交流并在南通发布、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2023年,共公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8批32起,其中2起典型案例在应急部官微公布,起到较好警示效应。四是突出行刑衔接。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通报,做到有案必移,启东市应急局查处的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追缴非法所得489797元,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案被应急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公布。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参加或举办“学习强国”“应急青年学习社”“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轮训班”“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等方式,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共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25个专题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学时合计约12500个学时。举办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局局长、部分乡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140多人参加了培训。共举办四期应急管理系统专题培训班,每一期培训安排15门课程,参训学员392名,全市共有240余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接受省级以上组织的现场业务培训。二是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大力推进市、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三级安委办实体化运作,设立48个内设机构,核定85个行政(事业)编制,实有工作人员108名。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县两级安委办、专治办实体化运作,在县级政府驻地镇(街道)、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镇(街道)和省级以上经开区、高新区单独设置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成立市县专业危化、工贸执法队伍11个。全市69个乡镇(街道、园区)已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综合监管机构,划转增配163人,实现在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730人,消防和公安分别派驻工作人员108人和17人。与此同时,2023年市安委办共聘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方面专家共1001人,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三是以赛促学促干。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我市成绩及参与人次均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名,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深厚氛围。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执行“五必须”工作规范:即必须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必须全面运用执法系统,必须参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执法用语,必须娴熟掌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取证指南(试行)》开展案件调查,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规范制作法律文书。五是精准编修自由裁量基准。为《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提供“南通标准”,创新制定“9+8”自由裁量标准,及时修订全市安全生产自由裁量标准,出台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因素判定标准》,客观界定违法情节,准确选用裁量因素,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五)创新执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立足部门职能实际,深化“三会一单”执法模式,通过集中告知会落实普法宣教、现场启动会强化指导服务、警示教育会推动以案促改,推动企业由“被动监管”转向“自查自纠”,自推行以来,全市共召开告知会92场次,1971家企业参会,发放告知书2178份;召开现场启动会917场次,4643名企业人员参加,企业自查自纠隐患1685条,减少因违法行为被处罚金额约6100万元。二是深化实施“一案五制”工作法。在一个案件办理中同步落实“清单提醒制、被罚企业承诺制、典型案件警示制、定期回访制、重点监管制”,通过执法时“清单提醒制”、“被罚企业承诺制”,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执法后“典型案件警示制”、“定期回访制”、“重点监管制”,切实解决同一违法行为在同一区域反复出现的问题,达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教育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目前,全市有1394家企业开展了守法承诺活动,对1333家企业进行了清单提醒,对138家企业进行了警示公示,对857家企业进行了回访,将3家企业列入了重点监管。三是开展非现场执法。作为应急管理部非现场执法首批试点地区,坚持“互联网+执法”理念,深入挖潜、探索推行“零接触、高效率、广覆盖”的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用“数智”力量构筑企业安全生产屏障,选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地区,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开展执法检查30余家,通过非现场执法模式开展执法检查,不入企业现场,减少了对企业生产作业的干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提升,让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四是持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完成市监局公布的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其中,单一部门检查检查任务1项,共抽查企业1家。牵头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4项,分别为联合公安部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联合检查”;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的“农药生产企业联合检查”;联合工信部门的“冶金等工贸企业联合检查”和“铝加工企业联合检查”,共抽查企业4家。另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下推至三个地区开展,均已按期完成。

(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43件,召开案审委会10次,对30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扎实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评估、清理工作,对2005年至2022年市安委会、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原市安监局)制发的1839份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废止231份文件。认真做好各类法规和有关制度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共回复各类意见建议60余件。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共年审、新申领执法证97个。完成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相继来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活动。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行政指导与执法、普法“三个结合”,编制19项目录清单,明确年度重点行政指导事项,对企业经营行为、日常运营、生产活动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三是扎实做好“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对照主题教育“回头看”执法监督要求,起草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针对“回头看”发现问题,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分工。四是开展下沉式执法监督指导。采用通报执法情况、案卷评析讨论、执法业务培训等方式,一对一完成对10个县(市、区)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析与执法业务培训。其中,共审查评议2023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1437件,发现存在问题158条,涉及421起案件,上门组织培训10场,参训执法人员合计325人,覆盖全市所有镇(街、园区),提升了执法人员行政法综合法律知识素养,培养了办案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五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按规定时间和办理要求完成。

(七)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修改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信息系统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全年发布新闻384余条、政策文件4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29余条,全部按时办结。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深化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大力推进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重点打造“线上预警+线下执法”的监管模式,实现“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测、工单推送、助推线下监管”精准化监管目标。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持续维护、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指标,定期维护“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法律制修订等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应急管理部门权力事项20余项,及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

(八)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5.12”、安全生产月、科技宣传周、日常监管执法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共开展各类普法宣教活动200余次,制作征集普法作品30余件,择优向省厅报送5件,通过市法宣办开展的“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二是加强《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宣贯。为强化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印发省条例单行本1万册,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了省条例宣贯通知。邀请省厅法规处负责人来通宣讲省条例,全市应急系统全体人员参加讲座。组织11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培训活动,考法通过率100%。三是精心组织应急普法竞赛。连续两年举办全市应急救援队伍技能竞赛,连续四年组织全市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450余名基层应急干部在初赛、决赛中得以锻炼成长,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干的效果。四是打造体验馆建设品牌。以“南通市安全生产体验馆一张图”的安全文化品牌为抓手,精心挑选22家体验馆,印制三色分布图,上线云安全体验馆,实现安全生产普法和应急逃生技能线上线下双轮驱动。全年共71万人次观摩体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法治建设批示精神,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和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问题。2023年,局党委会共开展学法活动4次,研究法治工作10次。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涉法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扎实。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还不够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扎实,用学习成果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实践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方式和精准性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受众面不够广泛,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形成。

(三)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还不够经常。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对区县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还不够有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抓好应急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配合做好有关法规规章立法调研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制度措施。

(二)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宣贯。认真抓好年度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法律法规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应急管理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强化法制审核。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管理,严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关,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公正。

(五)持续推进普法工作。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媒体宣讲、送法上门等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活动,提升各级各类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普法实效。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和组织第五届南通市应急管理普法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