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8785/2012-075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安监局 | 文号: | 通安委办〔2012〕1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2-10-31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14208785/2012-0754 |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安监局 | ||||
| 文号: | 通安委办〔2012〕1号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2-10-31 | ||||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44号,请从市安监局网上自行下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2010年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企业连续发生4起事故,事故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并暴露出 “工艺变更和作业风险分析不到位、化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吸取事故经验教训;督促化工企业全面检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化工企业全面强化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化工装置检维修、开停车等非正常生产时期安全措施到位;督促化工企业加强对化工项目供应商和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承包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落实监督安全责任和措施;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完善变更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变更程序,重大事项变更前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风险控制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持续排查隐患,保持对化工企业的高压态势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建成投用和在建油库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对油库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安全责任、规章制度、人员素质、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2012年,要通过执法式的安全检查,持续保持对化工从业单位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对无证生产和经营危险化学品、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连续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要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具体要求,严格项目审批,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在产业政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三、着力防寒防冻,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化工企业生产任务十分繁忙,检维修、停(复)产等作业和人员流动频繁,加之进入寒冬腊月,设备设施管道被冻破裂极易引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化工企业全面落实寒冬季节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设备设施管道防冻防破裂工作。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1]265号)文件要求,督促化工企业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春节期间停产生产装置的维护和保养,要督促化工企业履行检维修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全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化工企业并进行签收。签收回执、油库梳理情况和对已投用的石油库、拟建和已批准在建石油库建设项目的排查和整治情况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