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785/2024-0043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18 发布日期: 2024-09-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纪律的函
索引号: 014208785/2024-0043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18
发布日期: 2024-09-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纪律的函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纪律的函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1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各成员:

前期,市应急管理局在走访相关企业时发现“专家去企业检查时狐假虎威,行为恶劣,特别是有些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有些还是市、县安委会专家)”的问题,为巩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现就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纪律提出“六个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专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违背客观事实,降低标准、弄虚作假,作出有失公正或错误意见结论,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报告;

二、严禁专家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收受被调查、检查、审查、核查单位财物,在上述单位报销有关费用,与上述单位进行利益交换,或以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的名义从事推销产品、介绍客户、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不正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禁专家泄漏执行任务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私自泄漏执法情况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情况;

四、严禁专家不遵守回避制度,明知与受指派任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时,未主动提出回避,或拒不接受委托单位提出的正当回避要求;

五、严禁专家擅自以应急管理部门的名义组织或参加活动,从事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管理服务;

六、严禁专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不及时按程序如实告知监管部门或企业,通过本人或授意他人举报相关问题,获取举报奖励。

如专家存在违反“六个严禁”工作要求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一律终止其专家资格。工作期间举报电话:59000571。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