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解读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17: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我市《总体预案》于2005年印发,与当前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安全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二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本轮机构改革后,《总体预案》中涉及的指挥机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和调整,且《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也已制定出台,为做好上下衔接,亟需予以修订完善。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印发《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

二、预案的总体框架

《总体预案》修订后共九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体系,第三部分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第四部分应急响应,第五部分后期处置,第六部分保障措施,第七部分预案管理,第八部分附则,第九部分附件。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着重明确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各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范分级响应标准,明确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流程,细化风险防控、指挥协调、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具体要求。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是总则。修订后总则包含南通市突发事件的形势、目的和依据等8节内容。明确了《总体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也适用于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处置能力的以及发生地为市外、省外或境外但涉及本市公民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本定位,增加了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确保《总体预案》的基本要求简洁明确、重点突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概念和分类进行了规范,将突发事件由5大类调整为4大类。

二是组织体系。修订后组织体系包括领导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等6节内容。明确市政府是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负责应急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协助市政府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新增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职责”和 “现场指挥部”内容。

三是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修订后包括风险防控、监测和预警等2节内容。增加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控、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等新要求,对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措施进行了细化。

四是应急响应。修订后的内容涵盖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等6节内容。规范了信息报送、首报续报的流程,细化了先期处置责任主体和处置措施,明确了分级响应主体与原则,对组织指挥、现场指挥和协同联动的衔接关系进行了界定,对应急响应处置措施进行了细化,对应急结束程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发布主体、时间、形式。

五是后期处置。修订后的后期处置包含善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3节内容。围绕“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处置”三项步骤,突出善后处置要以解决矛盾纠纷、疫病防治、环境污染及责任理赔为重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新增心理辅导与司法援助等内容。

六是保障措施。着重从基础保障、硬件保障、软件保障三个层次展开。明确了财力、物资、安全防护及治安保障的责任主体与保障要求,细化了医疗卫生应急力量建设、交通应急协调机制、应急通信能力提升、公共设施运维管理、社会动员五个方面的要求,新增了基础信息服务、科技发展、区域合作等软件保障要求。

七是预案管理。结合上位法最新要求和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精神,对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批等进行了明确,对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进行了补充完善。

八是附则。明确了《总体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九是附件。包括南通市突发事件种类、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响应部门分工、南通市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南通市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等,直观展现了我市突发事件种类、应对的牵头部门、组织体系架构和全过程响应程序。

原文链接:https://www.nantong.gov.cn/ntsrmzf/szfwj/content/06bc8817-86b3-4cb0-adc2-6454471945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