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根据省、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南通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出台《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主要内容
《制度》共分总则、评价结果公示、第三方评估、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明确了制定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要求等;规定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结果公示的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阐述了第三方评估覆盖的范围、频次,评估的内容、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的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社会监督。安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的建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的透明度,更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各机构从业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机构自律和社会共治。
二是突出系统治理。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吸收更多社会化专业力量,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客观评价,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是突出严密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明细责任,推动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提高了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水平,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yjgl.nantong.gov.cn/ntaj/bmw/content/cbfea158-5977-4af5-af8b-84b41bd2f0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