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785/2019-0047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7-10 发布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索引号: 014208785/2019-0047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7-10
发布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6: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搞好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现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定制度如下:

第一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第二条 信息发布审核由局办公室审核,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违规信息上网。

第三条 局办公室应当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处室每月应报送信息2条,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公告等内容。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根据网站栏目内容设置,网站信息要及时更新,栏目相关内容信息由各处室负责报送,网站管理员负责整理发布。

第四条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处室发布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审核。

第五条 网络管理员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存档,未经相关领导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六条 所以个人不得制作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