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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开展“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来源: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字体:[ ]

为深刻汲取国内有关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防得住、控得了、逃得出”的事故防控理念,深入排查整治“厂中厂”火灾事故隐患,有效降低“厂中厂”火灾安全风险,3月下旬以来,海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纵深推进“厂中厂”安全治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压实责任链条。建立“企业自查+区镇排查+部门联动”的治理机制,在市安委办和消委办的统一部署下,发动“厂中厂”出租方牵头并组织各承租单位,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区镇街道组织安监、消防、公安派出所、建设城管等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并坚持边排查、边指导督促整改。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联动和研究会商,合力推动问题隐患有效治理。

突出治理重点。将企业、单位或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出租,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形纳入治理范围,治理对象既包括工业企业,也包括经营、仓储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聚焦“明责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五大核心任务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治理分层、分隔、分生产线出租,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厂房仓库和各承租单位之间是否有效防火分隔,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疏散出口等问题。

聚力整改攻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督促“厂中厂”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对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安委办和消委办组织相关区镇进行集中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有效治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服务指导和督促整改为主,实行“首查不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厂中厂”责任单位,严格依法查处。

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厂中厂”底数,纵深推进“厂中厂”安全治理。为确保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和消委办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对各区镇街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区镇街道进行提醒、督办,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季度考核内容。

下一步,海安市将按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持续推动专项治理“百日攻坚”,纵深推动“厂中厂”安全治理向常态化、精准化转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