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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提交时间: 2022-07-25 18:22:28
内容: 企业涉及丙二醇甲醚的经营,丙二醇甲醚工艺为采购纯度99%的丙二醇甲醚进行分装。丙二醇甲醚闪点小于60℃,请问纯物质丙二醇甲醚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828类吗?企业经营丙二醇甲醚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吗?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韩玲您好:
关于您咨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经过查询资料,现答复如下:
1.相关依据
(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的“七、化学品只要满足《目录》中序号第2828项闪点判定标准即属于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1)闪点<23℃和初沸点≤35℃:易燃液体,类别 1;(2)闪点<23℃和初沸点>35℃:易燃液体,类别 2;(3)23℃≤闪点≤60℃:易燃液体,类别 3”。
(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注中“3.条目 2828,闪点高于 35℃,但不超过 60℃的液体如果在持续燃烧性试验中得到否定结果,不作为易燃液体管理。”
2.您在咨询内容中提到“丙二醇甲醚闪点小于60℃”,请您结合上述依据进行综合判定,必要时应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如丙二醇甲醚经判定属于危险化学品,请您向行政审批部门咨询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事宜。企业应按照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范围和许可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并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答复单位: 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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