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南通创新区管委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为抓手,着力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下功夫,在固化经验形成制度机制上狠下功夫,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狠下功夫,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在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等作用,不断完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制度机制,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主题宣讲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
2.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围绕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划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举措等,科学设置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符合南通发展新要求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部分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为主线,对照工作职责,聚焦各项目标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系统评估,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拧紧责任链,全力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手段,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落地落实。
5.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会商会办、风险研判、信息共享机制,突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安委办工作制度体系和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各级专委会及专委办作用,严格落实定期报告、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机制,切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
6.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固化提升“告知承诺、责任清单、典型示范、分级复核、考核问责”5项制度,持续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培训教育全员化”五个化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80条责任清单落到实处,推动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防控体系和“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7.严格落实巡查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南通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试行)》,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并根据实际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镇(街道、园区)开展专项巡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督查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完善优化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有影响事故和有影响事件扣分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事项。
三、严守安全关,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
8.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成效,重点巩固树牢理念、厘清责任、突出重点、强力整治、全员参与、注重创新六个方面做法,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全民安全教育和培训、着力防范化解新的风险、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六个方面成效。围绕“1+2+9”方案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警、研判、评估和防控协同机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9.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优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部门联动监管新机制,有效落实“信息共享、联动执法、预警响应、诚信约束”四项机制,全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二期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各部门在信息传递、技术支撑、法制审核等方面关键性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依法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企业,减少重大危险源企业、高危工艺企业和生产装置,减少生产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进一步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提升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危化品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谋划建立全市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推进危化品领域专家智库建设。全面启动危化重点岗位人员技能提升、学历教育和“三项岗位”人员等级培训工程。
10.扎实推进冶金工贸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熔融、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一企一策”、“一患一档”。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冶金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达标贯标。
11.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力推进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强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2.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控和电子运单填报管理,加大货物装载源头、货运车辆联合监管治理力度,常态化开展路面流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砂石违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船舶碰撞桥梁、商渔船碰撞事故。
13.扎实推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轨道交通等风险管控举措,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落实,推进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加强重特大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提升专业化监管效能。
14.扎实推进开发园区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要功能区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机构,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增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全面增强风险防控和安全发展能力。
15.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城市燃气供应厂站设施、餐饮商户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的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流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新设餐饮场所多方现场勘察机制,持续推进“瓶改管”进程,加大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推广力度。
16.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强化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开展“煤改气”、渣土和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落细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
17.扎实推进其他行业领域风险治理。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大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运和使用全过程管控,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旅游电力、特种设备、海洋渔业、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架起高压线,全力增强监管执法震慑
18.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压降事故相结合,与风险辨识管控相结合,突出精准执法,防止执法与遏制事故相脱节,以精准高效执法切实压降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省自由裁量标准,坚决防范执法“宽松软”问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化“一案五制”工作法,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大幅提升监管监察能力水平。在部分涉及危化品企业探索积分制管理,试行诚信企业承诺免查制度。
19.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深化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
20.加大中介机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南通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托信息查询系统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动态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诚信承诺制度、警示约谈制度、“黑名单”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租借资质、违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21.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做好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下发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五、筑牢防火墙,全力夯实筑牢风险防控能力
22.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等产业准入标准,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全面加大违法产能打击力度、低端产能淘汰力度,依法关闭退出安全环保不达标、低端低效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引导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加快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推动化工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智慧化改造,着力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
23.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评估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推行重点风险岗位三卡每日口述制。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调整问题隐患清单,实现全员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工作,深化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强化结果运用,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
24.扎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在积极推动海安、海门两地成功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并组织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
六、筑牢稳定器,全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5.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强化“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救援技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6.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全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市县两级指挥中心数据对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推动园区外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监控信息与地方监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
27.提升应急能力。以《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统领,修编完善各项市级专项预案,做好乡镇应急预案编制试点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市“1+N”应急预案体系。实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评估应急预案演练与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情况。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投入和演练,重点加强“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和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研究制定社会应急力量使用补偿办法,推动各地重点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8.增强共治水平。积极推行“党建+安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搭建安责险管理平台,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健全安全生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新时代应急管理的理念、创新应急管理的方法、优化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1.完善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应急管理综合指挥信息系统功能,在完成一期验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创新开展信息系统功能拓展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县级平台建设,加快市县两级指挥中心数据对接,实现市县两级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分散、异构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完成用户的统一管理、统一认证和统一授权,实现业务系统统一门户访问,同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部门级数据资源共享。
2.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值班力量,完善值班流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系统平台,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和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自然灾害高发期的值班值守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值班值守工作。
3.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注重突发事件信息源头监管,建立与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知识业务培训,密切关注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高站位谋划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和规范前期研究,积极与国家、省相关专项规划对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空间规划、其他相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2021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报送市政府,同时指导县(市)、区做好专项“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5.强化应急救援制度建设。一是在《南通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后,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对实施效果开展评估;二是制定《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补偿细则》,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使用本辖区内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救援以及跨区域支援本市应急处置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产生费用的补偿办法;三是推进各地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力争2021年在如皋港新材料产业园区和开发区化工园区选择条件较好的化工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救援队,汛期前各地组建不少于30人规模的县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6.健全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做好全省乡镇应急预案编制试点的有关工作,配合省厅召开全省现场会;二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三是推进市级专项预案修编,协调局有关处室完成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预案修订,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快开展机构改革前所制定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力争全部完成。同时,开展预案管理和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四是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组织开展全市应急预案专项检查行动,促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并将预案资料及时录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预案数字化管理。
7.强化应急演练的组织开展。一是推动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二是组织开展市级危化品事故灾难和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三是结合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按最新要求和规定及时完成应急预案演练。
8.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党政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沟通协调,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以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重大风险清单调查摸底、管理等相关工作。
9.跨区域应急救援合作。与相邻的苏州、无锡、盐城等城市加强合作,签署合作协议,严格执行应急联动响应,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参与跨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并及时共享本市已有的救援机构、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我市和联动城市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0.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一是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我市的事故调查相关制度,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出现的迟报和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迟报、谎报、瞒报和影响大的典型事故,依法实行提级调查。二是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事故整改情况评估工作。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评估,同时督促各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以及社会公布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四是举办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加强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队伍建设。
11.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案双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加强检查各地应急管理局执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情况,并督促指导各地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12.强化重点乡镇监管工作。继续将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乡镇(园区)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以监管促整改,以监管促防范,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对重点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和督查,努力达到压降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13.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新修订的相关制度,对我市的有关制度进行修订;二是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倒逼企业诚实守信,维护自身信用等级;三是充分利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纸、广播等媒介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生产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4.推进小微事故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效应,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小微事故管理工作,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凡对小微事故知情不报、应报未报的企业,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推进小微事故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小微事故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及掌上APP的运用,加快人社局工伤保险基金数据库与安全生产小微事故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有序归集,提高部门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
2021年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年,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号),根据我市防灾减灾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健全涉灾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权责明晰的灾害管理领导体制。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风险防范、灾后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等长效机制。要将改革推向基层,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村居救灾救助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
二、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落实救灾准备工作
健全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预案,做到上下配套、左右衔接、运转协调,形成预案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救灾应急准备,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应急救助工作程序,将本级、本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预案演练,在演练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预案规定能够落实,确保救灾救助工作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救灾效能
建立完善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及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实现灾前、灾中、灾后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市县两级减灾委员会与防汛防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防御等主要灾种指挥机构和灾害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灾区联合勘测、救灾力量需求、应急资源保障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24小时值班制、首办负责制、不定时点名制、交接班制等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AB角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出台灾情报送工作指导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灾害救助工作体系。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救灾保障能力
全面完成“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防灾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减灾支持。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普查领导小组,在人财物上全力支持普查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特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年度救灾物资保障计划,做到门类齐全,满足需求,保障供给,调拨快捷。各地在汛期前要备齐备足不少于30人规模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的装备器材和物资保障。要全面完成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健全多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救灾物资社会储备机制。要充分利用好“民生保险”“农业灾害保险”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自然灾害损失分担体系。
五、加强指导督导,促进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省应急管理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要加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和社区创建指导力度,创新培训方法,以先进典型为样板,组织现场观摩,全面规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要建立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获称号的社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开展汛前、森林火险期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防汛减灾、森林防火薄弱环节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段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大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力度,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等知识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