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785/2022-0038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通应急〔2022〕94号
成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785/2022-0038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通应急〔2022〕94号
成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14: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动工作,落实高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为投保企业提供良好的事故预防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性

(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也明确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释义指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首要功能是事故预防”。《意见》的出台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新安法》的规定为强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责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帮助投保单位防控安全风险,实现安保互动,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通过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调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和风险防控功能,促进企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完善企业事故后赔付经费保障机制,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使保险机构成为安全监管部门的助手,企业安全管理的帮手。

二、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推进安责险责任落实。各地应急管理局应明确安责险推进工作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建立沟通协调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责险的推动工作。各地要充分运用南通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系统,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填报质量的审核和承保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信息填报的核查,为我市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二)认真摸排查摆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名单。根据《省应急厅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国资委 江苏银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应急〔2018〕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综合协调以及职责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组织推进工作。各地应急管理局要对照《实施意见》由专人将辖区内的所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名单通过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录入南通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系统重点监管。

(三)做好《南通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保险工作方案》)的宣传培训。《保险工作方案》是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南通实际,制定了南通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五统一”(即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保障范围,统一理赔标准,统一价格机制,统一服务内容和方式)投保模式。

1.保障范围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在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单位已为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除外)、实习生,并且实施实名制投保。对于经常存在临时用工的企业,设定了备案名额制度,在系统中提前将临时用工人员信息上传,即可享受同等保障待遇。

2.安责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涵盖了原有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为企业提供职业病、意外伤害等个性化保险组合产品。结合南通实际,将每人伤亡保险责任保障限额调整到不低于50万元。

3.保险费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费率机制。建立与企业所在行业、标准化等级、重大危险源等级、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差别费率体系;建立了与企业事故情况、以及保险机构评估等级相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和保险机构配合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4.指导企业通过南通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信息子系统(以下简称“安责险管理子系统”)选择承保保险公司,办理投保。首次通过信息系统平台选择保险公司的企业,要客观正确填报线下最新历史投保信息,并上传投保保单,通过询价功能,可以初选1-3家保险公司实施询价,再根据初选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评估价格系数进行比较,确定在线承保保险公司。让企业自主选择服务好、价格优的保险公司为其承保。

5.做好企业事故预防服务保前约定。提醒企业在办理投保手续时,根据规模和危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向保险公司提出事故预防服务需求,在投保单中予以明确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内容和频次,并在信息系统平台中填报,及时对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作为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履职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对重点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的实时督查。各地安责险推进工作负责人,要督促企业认真如实填报企业信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企业诚信申报,对企业诚信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每月对辖区监管行业重点企业投保、续保情况进行实时监察。对重点企业未能按规范要求办理安责险投保或逾期未投保企业严格实施行政执法。

(五)督促企业对保障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人员,必须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其入厂上岗培训情况,所保障人员(含临时用工人员)必须经过法定的安全培训。做到先培训,再投保,再安排上岗。

(六)确保企业通过“安责险管理子系统”保障权利。企业在信息平台如实填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安全监管部门不能因填报事故理赔信息而加重处罚。企业如发生一般工伤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的依据《关于修订南通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一)熟悉掌握南通市重点行业领域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模式。为进一步做好南通市重点行业安责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安责险的推动工作。市协会通过公开招标聘请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主要任务是负责企业投保咨询、设计安责险统一投保方案,组织保险公司为投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统一服务,督促各保险公司开展个性化服务,认真落实企业事故预防服务承诺,协助投保企业进行理赔的诉求。市协会联合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组建了安责险运行中心,要求保险公司将不低于当年保费收入的10%作为事故预防费用,安责险运行中心将其中不超过10%的预防费用统筹使用,主要用于统一集中培训、宣传、事故预防等服务。

(二)建立与保险公司互动机制。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纳入对企业安全监管和服务中,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引导投保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平台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事故预防服务需求,为市安责险运行中心协调统筹安排企业事故预防服务计划,使保险公司服务具有针对性。

(三)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对承保企业实施事故预防指导服务。引导帮助保险公司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事故预防个性化服务方案,尤其要突出应急管理部门监管重点内容,使服务内容与监管要求相结合,服务重点和整治重点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派专人参与保险公司组织的事故预防服务工作。

(四)加强对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质量的监督。要督促保险公司与投保企业充分沟通协商,根据其行业领域特点、生产规模、风险分布、人员状况、安全管理基础和历史事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方案,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措施、服务频次、服务机构、服务人员、预期目标和服务保障事项,并对其落实情况予以监督。尤其加强对企业在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的抽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联系人:陶新华                                 联系电话:59000572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