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785/2023-0052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通安委办〔2023〕90号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对江苏格雷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5”物体打击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785/2023-0052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通安委办〔2023〕90号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对江苏格雷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5”物体打击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关于对江苏格雷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5”物体打击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2 17:2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州区人民政府: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1〕48号)、《南通市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通安委〔2010〕11号)、《南通市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通安委办〔201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区江苏格雷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5”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40日内完成如下事项:

1.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南通市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5.经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6.督促相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再次发生,经第三方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报备后,生产经营单位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